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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言:雷时忠,时任中共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唐志敬,时任广西通志馆编审。二人对南宁城址及建置的解析,逻辑严禁,思维缜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更验证二人当年整体观点的正确性。对于梳理、研究南宁的历史文化、城市变迁、战略定位,有着弥足轻重的作用。
(文章选自《南宁市建置城址研讨会论文集》)
作者:雷时忠、唐志敬
今南宁市区最早有郡、县级政权的建置,现人们都认为是东晋元帝大兴元年(318年),即南宁(城区)是一座拥有1600多年历史的古城。作者也是这一论点的赞成者与宣扬者,1959年出版的解放后第一本南宁地情书《今日南宁》,作者在为它写的《前言》中,就说:“南宁市从晋、隋建置到一九四九年,经过一千六百多年的漫长苦难岁月,……”然而,经过近一段时间对古籍的系统比较研究,发现这个论点值得进一步商榷。

1998年11月27~30日前南宁市长林国强参与的城址研讨会
据查阅二十五史及从《元一统志》到明嘉靖《广西通志》等地方志书,均无晋晋兴郡治、晋兴县治设于宣化县的记载,最早提出晋兴郡设于今南宁市区的是明中叶后任过礼部尚书的本邑淡村人萧云举,他在《重修南宁府江城记》中写道:“晋兴郡治滨河,河水啮岸者数十年,……”(见《粤西文载》卷24)。接着是成书于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的《读史方舆纪要》,作者顾祖禹虽是清初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但由于错误地将“邕江”(即如禾水,今良凤江)当作“邕溪水”(详见下文),便在南宁府宣化县目下写道:“汉领方县地,属郁林郡。晋置晋兴县,为晋兴郡治,宋齐因之。”(卷110)于是,晋晋兴郡、县治设于今南宁(城区)这一观点,便在国内流传,为史、志学者所采纳沿用。清嘉庆六年广西巡抚谢启昆主修的《广西通志》卷五郡县沿革表三南宁府宣化县栏下,写道:“汉——领方县地:三国——领方县地;晋——晋兴县,大兴初置,为晋兴郡治。”既有本地人礼部尚书及“研究我国军事史及历史地理的重要参考文献”(1979年版《辞海》对《读史方舆纪要》的评价)倡之于前,又有被梁启超誉为省志“楷模”的谢志应之于后,其为世人所深信,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从《晋书》到《旧唐书》的正史及唐、宋、明诸代的地理文献中,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记述。

《晋书·地理志》记:“元帝分郁林郡立晋兴郡。”未记晋兴县及郡、县治地所在。(清中叶经学家、地理学家洪亮吉所作《东晋疆域志》卷三实州郡县第三中,考证东晋晋兴郡领有晋兴、熙注、桂林、增翊、安广、广郁、晋城、郁阳等八县。见中华书局出版之《二十五史补编》第三册。下简称《补编》)
南朝《宋书·州郡志四》记:“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即318年)分郁林立。(领县八)晋兴……”亦未记其治所地点。(关于晋兴郡建立的时间,《水经》卷40中云:“郡以太康中分郁林置。”除洪亮吉在《东晋疆域志》将之与《宋书》说并列,并说“未知谁是”外,大多数史、志学者均不采用)
《南齐书·州郡志上》仅记:“晋兴郡:晋兴、熙注、……(八县)”无建置时间,更无治所地址。《梁书》、《陈书》及《南史》均无地理志或州郡志。(据清学者洪崎孙著《补梁疆域志》卷三和民国时臧励和著《补陈疆域志》卷四考证,梁、陈两朝晋兴郡领晋兴等八县,一如宋、齐。载《补编》第四册)

《隋书·地理志》记郁林郡所辖十二县,最末一个为宣化县,记云:“旧置晋兴郡。平陈,废为县。开皇十八年改名焉。”无晋兴县及其地址。
《旧唐书·地理志》记:“邕州,下,都督府·隋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领宣化一县。贞观六年,改为邕州都督府。”又记“宣化,州所治。汉领方县地,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地。”“晋兴,晋于此置晋兴郡,隋废为县。”自《新唐书》以至《清史稿》的《地理志》中,都未记晋兴、宣化两县的始建置,故均不录。
关于宣化县、邕州和晋晋兴郡、县的承袭关系记述得最详尽和明确的,当推成书于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的《元和郡县图志》一书。为了说明此书资料的可靠性,在介绍它所记内容之前,有必要先作一个简略的说明。
此书作者李吉甫(758~814年),本人和其父栖筠、子德裕三代都当过唐朝的宰相,他的著述有《六代略》等六种,而以此书为其刻意之作。他编撰此书的目的,是鉴于当时藩镇割据、吐蕃入侵,为使皇帝了解全国版图、户口、物资、粮赋,以恢复故土、振兴唐室,而献给宪宗。他根据的资料,是他于元和二年、六年两次入相,共任宰相约为五年左右时所掌握的全国各地地方官所上报的“图经”(唐朝曾下令各州每三年上报“图经”一次,柳宗元在柳州刺史任上曾作有《南省转牒欲具江国图令尽通风俗故事》一诗,足证此令在今广西各地均已遵行),参以古籍而成。故此书素为学者推崇。南宋秘书少监程大昌云:“此于唐家郡县疆境,方面险要,必皆熟按当时图籍言之,最为可据。”清《四库全书提要》称之为:“舆记图经,隋、唐志所著录者,率散佚无存,其传于今者,惟此书为最古。其体例亦为最善,……今录以冠地理总志之首,著诸家祖述之所自焉。”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此书,校点者贺次君先生于《前言》中说:(此书)“州县的建置与隶属,很多和旧、新唐书地理志不同,我们通过查证,认为此志最可依据。”
现详摘该书卷第38岭南道5记述于下:
“邕州,郎宁,下,都督府。……今为邕管经略使理所。管州八:…县三十三。古越地也,秦并南越,为桂林县地。在汉,为郁林郡之领方县地也。晋于此(作者按:“此”指管宣化、晋兴等七县之邕州)置晋兴郡。隋开皇十四年废晋兴郡为晋兴县,属简州,…(唐)武德四年,于此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因州西南邕溪水为名。……”
“宣化县,下,郭下。本汉领方县地,隋开皇十四年于此置晋兴县,十八年改为宣化县,属郁林郡。武德四年属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郁江水,经县南,去县二十步。左溪、右溪,在县东(‘西’之误),西(‘东’之误)流至县东(‘西’之误)南,同注郁江。”
“晋兴县,中下。南至州一百里。本汉领方县地,晋于此置晋兴县,隋开皇十四年省,武德五年又置。”在“隋开皇十四年省”一句后,1983年中华书局本校勘者有如下按语:“今按《隋志》云:‘宣化,旧置晋兴郡,平陈废为县、开皇十八年改名’。此云‘十四年省’不同。殿本(作者按:此指乾隆三十八年武英殿所印本。清人称为官本,系四库全书馆臣校勘考订后较好的刊本)按云:前邕州及宣化县叙谓隋废晋兴郡为县,又谓隋置晋兴县,而此云晋置隋省者,考《宋书·州郡志》,晋兴太守所领有晋兴县,盖至隋而废郡及县,别置晋兴县于百里南,后改宣化,参合乃明。’”

南宁初始建制“晋兴县”地址变迁图
据此,自晋至唐(可延至宋),在今南宁市(含两县一郊)区域内,建置的晋兴县,并非民国《邕宁县志》卷43中莫炳奎先生所说的两个,而是三个:一个是晋(大兴元年,318年)建立的晋兴县,它是晋兴郡治所(首县,附郭)。至隋开皇十四年(594年),郡、县同时撤销,此可名之为晋晋兴县;第二个是撤销晋兴郡、县的当年,即隋开皇十四年于宣化县“别置”的晋兴县,四年后改为宣化县。此可称为隋晋兴县;第三个是唐武德五年(622年)于晋晋兴县治原地“又置”的晋兴县,此后沿至宋开宝五年(972年),始改名为乐昌县。此可称为唐晋兴县。
很明显,今南宁市区之有县级政权的建置,应始于隋开皇十四年“别置”的隋晋兴县,而非南距邕州(宣化县)一百里的晋晋兴县。南宁市区有建置的时间就要推迟276年,它的建城历史至今年实为1404年。但从含两县一郊的南宁市来说,有建置至今为1680年,仍是正确的。

雷、唐二人指认的晋兴县旧址,即今武鸣区苏宫村所在地
也许有人说:孤证不足为凭。是的,像《元和郡县图志》这样记述得明白、详尽的资料,到目前为止,作者也未再找到。但从另一角度作为旁证的,也并不缺乏:《旧唐书·地理志》在与宣化并列的,记有:“晋兴——晋于此置晋兴郡,隋废为县。”《太平寰宇记》(北宋太平兴国年间成书)卷166 记有:“乐昌县——(在邕州)东北六十里。二乡。本晋之晋兴郡,隋改为县。皇朝开宝五年改为乐昌县。”(明洪武《南宁府志》的记载,另文详述)清雍正十一年金铁主修的《广西通志》卷45古迹中记:“晋兴郡在(宣化)县治北,晋太兴初置,隋开皇时废。”“乐昌县在(武缘)县治南苏村。晋为晋兴县地,后省。宋开宝五年,改置乐昌。景祐三年并入武缘,今为乐昌乡。”《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1 南宁府·古迹中记:“晋兴故城,在宣化县北,晋太兴初置。”宣统元年重刻道光二十七年修《南宁府志》卷13 舆地志·古迹中记:“晋兴郡,在城北,晋太兴初置,隋开皇间废。”既然晋太兴初置、隋开皇间废、后改为乐昌县的晋晋兴郡、县,在宣化县北、武缘县内的乐昌乡,不在宣化县治,那么,建立了仅四年时间就改名为宣化的晋兴县,是隋开皇十四年“别置”的,不是很清楚了吗?

苏宫村周围地理形势图,北接天井岭,南控高峰隘,西通邕武路,村旁即双桥河
既然如此,为什么古今将晋晋兴郡、县建置之时作为宣化县有建置之始的,又不乏其人呢?作者认为:这和古籍行文过于简略、或传抄中漏字、漏句等造成的含义模糊、混乱有关。如《隋书·地理志》记郁林郡“宣化,旧置晋兴郡,平陈,废为县,开皇十八年改名焉。”就很容易造成晋初有郡无县,及宣化县是晋兴郡治所在地,是晋晋兴县改名的误解。又如前引《元和郡县图志》关于邕州总述中的“隋开皇十四年废晋兴郡为晋兴县”的一句,也极易造成初有郡无县,后废郡存县,而此县后即改名为宣化县的误解。对这些问题,有的史书已早有记载,有的学者已作过考证与解答,如设置晋兴郡时是否即同时置县?《宋书》、《南齐书》即记其时晋兴郡领有晋兴、熙注等八县,且未言为该朝新置,《旧唐书》更明言:“晋兴,晋于此置晋兴郡。”洪亮吉考证东晋时晋兴郡即领有晋兴等八县,洪齮孙、臧励和考证梁、陈二朝晋兴郡亦仍领八县未改,顾祖禹亦认为“晋兴县,太兴初置,为晋兴郡治。”清末历史地理学家杨守敬亦认为“宋志晋兴郡治晋兴县,则县当亦晋置。”(《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卷第八,见《补编》第四册)又如关于《隋书》“废为县”一语,杨守敬在上文中,于引用元和志之后,作出了“隋亦有废置迁徙也”的解释。作者理解:杨氏的“废”,指废除晋兴郡及晋兴县;“置”,指于废县所辖之地即今南宁市区别置了一个晋兴县;“迁徙”,指废了县治设于苏(宫)村的原晋兴县,置了设治于废县辖地今南宁市区的新晋兴县,县名未改,辖境仍旧(废县治仍属新县境,从《新唐书·地理志》记武德五年“析宣化县地置武缘、晋兴、朗宁、横山四县”中得以证明,因武德所置之晋兴县治即晋晋兴县治原地也),实际上只是县治在原县境内的“迁徙”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说“废为县”,也是合乎事实的。杨氏此说,阐明了《隋书》此语的真谛,只不过从南宁市区有建置之始而言,则应从晋兴县治迁到这里,即“别置”时,才算始有建置,在现武鸣县境双桥乡苏(宫)村设治的晋晋兴县,自不能计人南宁市区建置的时间。这说明,对于这些易引发歧义的文句,要根据史料、史实,进行多方面的对比、分析、研究,不能只抓住其中一句或几句话就下结论。
又有人问:今南宁市区地处郁江丘陵,左右江总汇,交通方便,为什么晋晋兴郡、县治不设于此,而设于现武鸣县南部?作者认为这应当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来观察:
一、武鸣县当时开化比较早,现该县出土的不仅有大量新石器时代的遗址,而且有春秋、战国墓群,及出土的铜器、陶器、玉器,尤其是铸斧、钺青铜器的石范,以及织出的麻布仅一市寸长经线密度已达110条。就其工艺,说明该地的纺织、陶瓷、冶炼业均较为发达,与此相适应的,文化也会比较发达。反观南宁市区,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汉、晋墓群及如此丰富的出土文物。又:《旧唐书》记:唐代,县分上、中、中下、下四等,元和志记唐代中期(813年)时,即宣化县建县(连同隋开皇十四年所置之晋兴县在内)已有近 220年时,宣化县为下县,而晋兴县却为中下县,咸通三年(862年)设岭南西道,节度使驻节宣化,直至唐末(907年),宣化才上升为中下县,与晋兴县同一等级(见《新唐书》),因此,当时该地具有较好的建县的经济基础与人文条件;
二、中国历史上的府、州、县城,从来就是统治者进行统治的政治、军事中心,一方面既要对别人、族、国进行统治,一方面又必须保护自己。当时,南方有交趾及各少数民族的反抗、叛乱或侵略今武鸣南部处于高峰隘之北,便有天然的屏障,较之孤悬于昆仑关、高峰隘之南,自然安全得多,设若有事,得内地的支援或向内地撤退,也不致受扼制。《元和郡县图志》卷38记载:唐高宗乾封二年(667年)置邕州都督府后,邕州“为夷蛮所陷,移府于贵州,景云二年(711年)州界平定,复于邕州置都督府。”可为佐证;
三、中外的城市都设在河滨,但也不一定是在大河之滨,晋晋兴县治苏村(今武鸣县双桥乡苏宫村)也处于发源在高峰岭的双桥沟(今名双桥河,为属于郁江水系的武鸣河的一级支流)之滨。如唐武德四年设立的止戈县,其县治在今武鸣县马头乡卢陆屯(现为暮定水库淹区),也只处在发源于大明山的现为武鸣河二级支流的马头河之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