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 2009 年全国轰动的恶性连环杀人碎尸案,凶手兰新诚因自身情感、工作失意,预谋性侵,为掩盖罪行一次性杀害三名年轻女性,作案手段极度残忍,侦破、审判全程广受社会关注抖音百科。

覃氏三姐妹生前合照

凶手兰新诚庭审现场
一、案件基础信息
- 案发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嘉州华都小区 B 座 703 室(覃氏三姐妹合租屋),凶手居住斜对面 709 室。
- 受害者:覃解梅(二姐)、覃珊(三妹)、覃巧平(四妹),三人合伙经营服装店,年龄均二十出头。
- 凶手:兰新诚,27 岁,广西大新县人,橱柜行业职员,长期失业、失恋,心理压抑扭曲星島頭條。
- 案发时间:2009 年 2 月 10 日晚;尸块 2 月 16 日被群众发现;凶手 4 月 25 日抓获;2010 年 7 月 22 日执行死刑中国新闻网。
二、作案动机
兰新诚毕业后多次失业,2008 年底与女友分手,长期内心自卑、压抑,多次通过不良途径宣泄欲望失败。他长期窥视斜对面开朗漂亮的覃氏三姐妹,内心产生嫉妒与邪念,提前购买折叠刀、羊角锤、催泪喷雾、绳索、钢锯等全套作案工具,预谋入室性侵覃珊手机广西网。
三、完整犯罪过程
1. 断电诱骗,入室控制两人
2009 年 2 月 10 日 20 时,兰新诚下楼拉下 703 房总电闸;覃珊出门查看电路,房门未关,兰新诚携带凶器直接闯入屋内。屋内覃巧平试图呼救,兰新诚喷射催泪喷雾,持刀威胁,用绳索将其捆绑在卫生间;随后控制返回屋内的覃珊,捆绑至厨房角落今日头条。
2. 二姐回家,三姐妹全部落于凶手手中
当晚 21 时,外出洗衣的二姐覃解梅回到出租屋,刚进门就被兰新诚挟持捆绑。三姐妹被全部控制后,苦苦哀求,表示绝不报警,只求活命。但兰新诚清楚同时控制三人,一旦放走任何一人,罪行立刻败露,随即下定决心杀人灭口今日头条。
3. 残忍杀害三名女孩
4. 分尸、清理现场、抛尸灭迹
- 兰新诚将三具尸体搬运至自己 709 室卫生间,使用钢锯分尸;同时彻底清理 703 出租屋,擦除全部血迹、指纹,财物完好未动,制造三人主动离家失踪的假象。
- 2 月 13 日,他分两次骑电动车,将分装在 9 个编织袋内的尸块,抛弃至良庆区阳光新城后山钢沙山荒地中国新闻网。
四、案件侦破全过程
- 家属报案:2 月 12 日,覃家大姐报警,三姐妹自 10 日晚失联,出租屋异常干净,随身手机、充电器、衣物全部遗留,不像主动外出。
- 发现尸源:2 月 16 日,后山工人闻到恶臭,发现装尸块的编织袋;警方 DNA 比对确认死者就是失踪的覃氏三姐妹,公安部、广西公安厅督办此案。
- 锁定嫌疑人:警方排查小区住户,符合 “熟门熟路” 条件的斜对门住户兰新诚进入视线:案发后连续请假、曾就读于编织袋同款院校。
- 凶手顽固抗审:兰新诚心理素质极强,连续接受 8 次审讯均矢口否认,没有明显破绽。
- 铁证落定:4 月 25 日警方搜查其住所,卫生间墙壁、地面检出受害人血迹,窗台缝隙提取到匹配覃珊的人体组织。证据面前,兰新诚完整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案件告破,距离案发共计 68 天星島頭條。
五、司法审判全过程
一审(2009 年 7 月 3 日,南宁中院)法院认定:兰新诚预谋性侵,为掩盖罪行一次性杀害三人,杀人后分尸、抛尸,犯罪手段极端残忍,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大,无任何从轻情节;辩护方精神鉴定申请未被采纳,凶手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判决: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4.1 万余元。兰新诚当庭上诉广西新闻网。
二审(广西高院)高院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合法,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110网。
最高法复核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2010 年 7 月 22 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死刑执行命令,对兰新诚执行死刑,案件尘埃落定中国新闻网。
六、案件社会警示
- 独居 / 合租安全:年轻女性合租、独居,切勿轻易开门查看停电、异响等突发情况,可联系物业,避免给陌生人可乘之机;邻里间异常行为需提高警惕。
- 心理健康疏导:长期失业、情感挫败易引发严重心理扭曲,出现压抑、暴力幻想时,需及时寻求心理疏导,避免极端犯罪。
- 恶性犯罪零容忍:本案凶手预谋作案、连杀三人、分尸毁证,情节极其恶劣,法律依法处以极刑,体现对侵害生命极端暴力犯罪的严厉打击。
补充说明
案件相关血腥分尸、抛尸细节因内容过于残忍,公开报道中均做简化处理;网传部分夸张猎奇细节存在自媒体演绎加工,以上内容均来源于中新网、广西新闻网、法院官方判决书等权威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