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罚款85万元。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姚锐给予警告。

1.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三查”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贷前调查不尽职,指未全面核实借款人的资质、财务状况和贷款用途;贷时审查不尽职,指未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标准评估贷款风险;贷后检查不尽职,指贷款发放后未持续跟踪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及资金流向。这种行为会导致银行无法有效识别和防控风险,极易形成不良贷款。
2.虚增存贷款:指金融机构通过虚构交易、空转资金、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虚增存款规模或贷款余额,以粉饰经营业绩、掩盖真实风险。虚增存贷款会导致金融机构的财务数据失真,误导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判断,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3.违规收费:指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违反监管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未予公示、没有实质服务内容或超出标准的费用。这类行为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4.违规处置不良资产:指金融机构在处置不良贷款等不良资产时,未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低价转让、虚假核销、利益输送等方式,导致国有资产或金融资产流失,损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