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报名学员均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基地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免缴纳培养费。医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学员免缴纳培养费用,基地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工资)。
(二)社会化学员:我院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基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基地支付,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基地从社会化学员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发放培训补助:包括各级部门下拨的专项补助、医院绩效(包含财政下发的生活补助部分)、伙食补助等。绩效工资(劳务费)按照我院同级别人员待遇发放,并与规培生的月度考核挂钩。社会化学员自愿加入本基地工会按时缴纳工会费,加入后享受与本院职工一样的工会福利,包括生日蛋糕券、节日福利等,以及参加工会组织的健步走等各项集体活动。
(三)单位委培学员:我院与委托培养单位、学员本人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的工资、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由委托培养单位发放和购买,低于基地发放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基地负责补齐,单位委培学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同社会化学员。
(四)紧缺专业(中医全科)学员额外发放奖励性绩效300元/月。
(五)人事档案管理:社会化学员由本人委托有关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委培学员的人事档案按委派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医师资格考取与注册管理:基地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七)录用推荐:优秀学员参加我院需求岗位应聘,可优先考虑录用,或向其他用人单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