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国栋代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
(2026年5月21日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国栋代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来源:邕宁区人大
编辑:马倩华
编校:徐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