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陶岳彬辞去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5月21日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陶岳彬因工作变动辞去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邕宁区人大
编辑:马倩华
编校:徐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