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南宁麦斯鞋业有限公司1、2、3号车间办公楼招租项目招商公告
●挂牌价格:面议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招租资产为纺织业多层次厂房.共有三栋(面积约50000㎡,以实际交付为准)。该资产位于南宁市武鸣东盟经济开发区宁武路19号,资产权属南宁麦斯鞋业有限公司。
(二)建筑和设备情况:生产车间为钢筋混凝土多层车间,高约4米,配有电梯.消防喷淋。
(三)租赁资产按现状出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标的,并向标的出租方了解标的现状。
二、出租用途
轻纺或食品加工相关生产经营使用。
三、资产租赁方式、租赁年限
(一)以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及厂房现状整体招租;
(二)租赁期限:面议
四、招租方式
通过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租。
五、招租租金底价制定依据、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递增方式
(一)租金底价:面议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押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三)租金支付和递增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缴纳半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可面议)
六、报名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无不良经营记录,不接受个人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时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经出租方签字盖章的《实地勘察确认书》及出租方出具的关于竞租人与出租方不存在未决诉讼案件或生效裁判文书已确定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约定
(一)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承租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自行出资增添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租赁合同到期后新增的配套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承租方增添且不可移动的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归承租方所有。
(二)租赁资产按现状出租,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中标后对标的状况存在任何异议均不能作为拒绝履约的理由,否则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竞标保证金做为违约补偿。
(三)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经营场地及其设施设备(含水电管线、水电、消防等设施)的所有维修维护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新增设施设备的报装手续及证件办理、养护、维修责任、合法运营过程的其它相关检测等费用。
(四)承租意向人报名时须提交经出租方签字盖章的《实地勘察确认书》及出租方出具的关于竞租人与出租方不存在未决诉讼案件或生效裁判文书已确定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交易场所: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0771-5837334)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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