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南宁市邕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南宁市邕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邕宁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以及城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紧密结合邕宁区发展实际,体现了全城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系统擘画了未来五年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蓝图。
会议号召,全城区要认真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全力以赴推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邕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