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
二、 结合我市的市情和实际,紧紧围绕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立法工作的要求,重点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包括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修改或者废止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请登录南宁人大网站查询,网址:http://rd.nanning.gov.cn/)。
三、 所提立法项目建议请写明以下内容:制定或修改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等;废止项目名称、理由 。
四、 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并请注明建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凤翔路1号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530028
●电子邮箱:
nn5552911@163.com
五、 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0日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