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壮章受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邕宁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邕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