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落实推行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许某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时间
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二、公开听证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相关事项
(一)听证会议允许旁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6年2月3日前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770-2862570;
(二)参加听证人员参加旁听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三)参加听证人员应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