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将洪水防御
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南宁产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隆安金鸡滩发电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据市气象局监测,目前影响我市的降雨系统已经结束,横州市、宾阳县出险水库险情趋于稳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于7月13日0时将南宁市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根据《南宁市水利局洪水(台风、大暴雨)防御工作预案》,经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7月13日0时将南宁市水利局洪水防御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洪水防御各项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市水利局
2026年7月12日
来源|南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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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方春 邓玲
校对:王媛
责编:李斯维
值班编审:张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