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江南区第二幼儿园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幼儿所在户口簿地址页、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常住人口户籍登记页);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4)幼儿出生证;
(5)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三代同堂”家庭幼儿还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无房查档证明)。
按南发改委收费〔2020〕71号文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