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者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上半年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与附件3(须为EXCEL格式)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并将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用人单位+姓名”。
报考01-09岗位的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nsdzp@nnnu.edu.cn。报考10-11岗位的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xsyfxzp@126.com。
3.报名要求
(1)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截止前3个月以内;
(2)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同效力证明材料上记载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同时提交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缴费
1.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和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人。缴费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在我校官网发布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各岗位应聘人员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01-05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数量需增加笔试,如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设置的数量而无需增加笔试的,按规定退回考试费。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招聘的,按规定审批后决定是否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
(三)考试
1.01-05岗位考试方式
01-05岗位的考试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超过1:6(不含1:6)比例,则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人选。
(2)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以实操、试讲等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06-09岗位的考试方式
06-09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10分钟。
3.10-11岗位的考试方式
10-11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人选。
(2)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教材由考务办现场统一提供,本次专业能力测试不向考生提供任何教具,考生也不能自带任何教具。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时间、地点的公布。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考试前3天分别在我校官网、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进行个别通知。
5.考试总成绩
(1)01-05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如增加笔试环节,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2)06-09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3)10-11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30%+结构化面试*30%。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如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按规定审批后决定是否开考或调整开考比例,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01-05、10-11岗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察人选,06-09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考察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或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结构化面试高的为考察人选;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增设考试环节,具体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已就业人员入职报到时须提供原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不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