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各城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26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敬老惠民”工程老年人专业助浴服务试点项目,解决经济困难等失能老年人洗浴实际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决定在全市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愿申请、基础普惠原则,引入专业助浴服务机构,采取社区助浴、流动车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开展1万人次经济困难及高龄失能老年人免费助浴服务申请并结合需求提供服务。
二、助浴主题
关爱失能老人,“浴”见美好夕阳。
三、实施区域
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所辖的街道以及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兴宁区三塘镇、邕宁区蒲庙镇、良庆区良庆镇、武鸣区城厢镇所辖社区。
四、助浴对象
长期居住在以上实施区域内且符合特定条件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老年人失能程度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或本地相关标准确定。
(一)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包括: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养老金收入低于南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老年人。(以下称“A类对象”)
南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南宁市统计部门最新公布数据为准。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06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7元/月。
(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老人(以下称“B类对象”)。
五、助浴机构和服务方式
南宁市民政局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助浴机构,通过社区助浴、流动车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为助浴对象提供服务。
本通知有效期内,A类对象每人可享受6次助浴服务,B类对象每人可享受2次助浴服务。两次助浴服务间隔不少于7天。
六、助浴流程
(一)申请。有助浴需求的老年人可在南宁数智民政公众号自主申请,也可由家属、社区(村)工作人员代为申请。老年人可结合自身条件和需求从A类对象通道、B类对象通道中选择一个通道提交申请。
申请名次早者优先,按在本通道的提交时间排序,1000名以内的A类对象和2000名以内的B类对象可列入服务名单。任一通道有助浴对象退出的,按申请名次依次递补;任一通道申请人数不足的,可将其名额调剂到另一通道。
(二)评估。对申请成功的老年人,助浴机构主动联系其指定联系人,在15天内上门开展交叉评估,并出具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结论。
能力等级评估结果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即成为助浴对象。已享受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其能力评估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三)预约。助浴机构联系助浴对象指定的联系人预约服务时间,后者也可主动预约服务时间。助浴对象应按预约时间接受助浴。
(四)助浴。助浴机构应按《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MZ/T 207—2023)开展助浴服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服务安全防范工作。鼓励助浴机构投保相关责任保险。
(五)回访。助浴机构按“一人一档”标准为每位服务对象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服务事项进行回访和综合评价。
老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移出助浴对象名单且不再接受其助浴申请:
1.申请信息不实或经上门评估不符合条件;
2.累计两次未按预约时间接受助浴;
3.身体状况不宜助浴;
4.其他不适合助浴情形。
七、资金来源
助浴服务所需资金从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八、工作机构和职责
南宁市民政局成立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城区民政部门开展工作。组长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科长、规划财务科科长以及各城区民政局局长担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负责落实专班确定的事项,协调助浴服务的日常工作。
(一)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助浴工作,做好助浴机构、日常服务监管、资金结算等工作。
(二)城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助浴服务政策宣传、对象摸排、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及服务投诉处理等,协调小区物业为助浴机构提供助浴车停车点、接入水电和排污处理等工作。
九、工作要求
老年人专业助浴服务试点项目是市委、市政府2026年为民办实事“敬老惠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区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适时宣传动员,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推进。
十、其他事项
(一)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二)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