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考生知识考试成绩高分的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知识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成绩高分的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2月中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此次招聘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进行政治考察。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我局研究后,通过“融安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暂定于2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劳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工作暂定于3月上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