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师范大学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
二、南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简介
2003年成立体育系,2008年更名为体育学院,2019年更名为体育与健康学院。历经二十余载立足广西、面向全国的发展历程,体育与健康学院已成为培养体育师资人才的重要基地和广西学校体育研究中心。学院设有体育教育(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个本科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教学(体育)和体育专业硕士3个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120人、硕士研究生103人。
三、运动训练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紧密围绕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及体育事业和产业的蓬勃发展需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广西,服务全国,着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地区体育发展战略要求,具备坚定理想信念、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文化素养;掌握扎实的运动训练、体育教学和运动竞赛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良好的专项运动技能、运动训练指导、竞赛组织与运动训练管理等能力;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发展意识,能够胜任在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专业运动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社会组织等从事体育管理、运动训练、体育教学、竞赛组织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的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四、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英文名为“Nanning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nnnu.edu.cn/。
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南宁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
五、招生项目及计划、报考要求
我校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招生计划149人(不含保送生),面向全国招生。最终以上级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招生项目及计划、报考要求》。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
1.符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运动员技术等级和其他条件符合我校招生项目报考要求。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
(二)注册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和报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1.注册时间、要求
夏季项目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报名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夏季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
夏季项目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3.报名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考生在生源地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和考点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6版)》评分。
(2)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2.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3.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男子篮球64分、女子篮球66分、篮球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40分。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5.依据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录取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计划和录取,调入计划只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6.不同项目、不同性别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二)非调整计划录取规则
1.分性别安排招生计划的项目,分男女和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足球、排球除外)。
2.足球(十一人制)分男女、分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排球分男女、分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田径分田赛项目、径赛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调整计划及录取规则
1.调整计划在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进行,调入计划只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调整计划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综合分须高于拟录取项目或分项目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录取综合分(投档到我校且符合条件第一志愿考生已被全部录取的项目或分项目除外)。
3.调整计划顺序为首先在项目内调整计划,如果项目内调整计划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再进行跨项目调整计划。
4.项目内调整计划及录取规则。第二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以下规则调整计划及录取。
(1)分性别安排招生计划的项目,项目内有符合条件生源时,在不同性别间调整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足球、排球除外)。
(2)足球(十一人制)项目内有符合条件生源时,在同性别间调整计划,仅限守门员未完成的计划调入非守门员,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排球项目内有符合条件生源时,在同性别间调整计划,仅限自由人未完成的计划调入非自由人,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田径项目内有符合条件生源时,在田赛项目和径赛项目间调整计划,即田赛项目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径赛项目,或径赛项目未完成的计划调入田赛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项目内调整计划规则详见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项目内调整计划规则》。
5.跨项目调整计划及录取规则。项目内调整计划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我校重点发展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十一人制)、网球、乒乓球六个项目。调入计划的项目无论是否已完成原招生计划,按照田径(径赛→田赛)→篮球(男→女)→排球(男→女)→足球(十一人制)(男→女)→网球(男→女)→乒乓球(男→女)的固定顺序进行循环分配,依次调入六个项目(无生源的项目轮空),以此类推。
跨项目调整计划规则详见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跨项目调整计划规则》
八、监督管理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报名条件、报考要求、录取办法、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申诉或举报电话:(0771)3908523,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进行报名、申请和参加考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
(二)教务处招生科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2.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教务处招生科。
3.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zs.nnnu.edu.cn/。
4.电子邮箱:zsb@nnnu.edu.cn。
(三)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71)6211021,18378189015,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2.体育与健康学院网站:https://tyxy.nnnu.edu.cn/
十、其他
(一)学费标准:5040元/生·学年。按学年预缴学费,学生毕业时根据学费标准和实际所修课程及学分结算学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三)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报到后,我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育专项复测。
(四)录取的在役运动员安排在我校指定的广西体育局训练基地(广西南宁市)教育培养,非在役运动员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进行全日制教育培养。请非广西在役运动员慎重报名。
(五)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竞成提示:报考体操、蹦床、自由式摔跤、水球、举重、射击、射箭的考生,请点击阅读原文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打印附件4《运动员在役证明》,加盖在编在役所在单位印章,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原件用EMS寄送我校教务处招生科。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教务处招生科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招生科,(0771)3903928
(七)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政策等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为准。如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级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八)本招生简章适用于我校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