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回溯至2022年,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需向张某支付货款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张某于当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财产调查,始终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但执行干警并未轻言放弃,持续追踪被执行人李某财产动态,耐心静待转机降临。
坚持终有回响。三年后的一个夜晚,申请人张某突然向法院提供了一条李某有可能秘密经营一养猪场出售生猪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接报后立即采取行动,突袭涉案养猪场。经查实,该养猪场确系被执行人张某经营管理,执行干警遂现场核实生猪出售及剩余情况、清点数量并制作笔录,同时向李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得私自处置剩余生猪,应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规避执行将面临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后果。李某以晚上银行已下班无法办理业务为由,称次日将履行债务。
然而,1月24日晚,张某反映李某并未支付货款,且了解到其仍在私自联系买家,试图在夜间突击售出剩余生猪。执行干警连夜二次赶赴现场制止卖猪行为。面对李某的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严肃重申法律后果,并情理兼顾耐心劝说。经数小时沟通,李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双方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就剩余生猪处置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承诺于次日将剩余生猪抵扣部分债务,剩余债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张某。
考虑到李某此前多次出尔反尔,为杜绝其再次变卦私下处置生猪,1月25日上午,执行干警第三次赶赴养猪场,全程监督双方完成剩余生猪处置。最终剩余生猪以7万元作价抵偿给张某,张某当场安排车辆转运完毕。1月26日,被执行人李某将剩余4万余元足额转账至张某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