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8日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6年2月4日在邕宁区政府礼堂召开,会期1天半。
建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宁市邕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南宁市邕宁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宁市邕宁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宁市邕宁区与城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宁市邕宁区城区本级2026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进行2025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票决邕宁区2026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关于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授权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