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拟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件
黄某某涉嫌失火案。
二、听证事项
(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上述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二)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听证时间
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四、听证地点
上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楼听证室(上思县思阳镇那板路东侧)
五、有关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6年1月29日17:00前向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770-8510927。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
(三)旁听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旁听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