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宁市铁路护路办护路专干1名。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工资待遇:3077元/月(含五险一金),薪酬标准及晋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为南宁市行政机关工作时间。
三、聘用形式
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用工。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健康良好的身体条件;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其它原因不宜聘用的。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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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聘用
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可提供能反映自身综合能力素质的其它相关材料(资质证书、奖状等)。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