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相继公布近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部分结果。柳南区潭中西路一小区物业因隐患多且严重,被处罚2.3万元。城中区公园路一家商业大厦物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消防监督员在一栋商业大厦进行检查。
据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通报,消防监督员在潭中西路一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存在故障,无法正常接收和显示火警信号,供水装置压力不符合要求,室内消火栓的水压不符合要求,部分地下车库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等安全隐患。
该大队依法对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实施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否则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与此同时,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也通报了近期在公园路开展检查的结果。在一栋商业大厦内,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未设置专用充电设施等安全隐患。
防火门存在闭门器损坏等问题。
大厦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且充电。
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大厦的物业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彻底整改。下一步,该大队还将对该大厦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复查,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实施进一步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各企业、单位,消防安全不能忽视,尤其是在居民小区、商业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齐全且完好,否则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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