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建局和南宁市消防服务中心召开了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要点宣贯培训会。
其中对消防设计变更特别是重大设计变更做出了规定,现分享给大家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发现,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消防设计变更界定不清、审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审验质量和工程消防安全水平。消防设计变更应通过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属于重大消防设计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以兼顾工程消防安全与审批服务效能。(1)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建设工程总平面中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3)降低耐火等级、降低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4)改变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5)改变避难间或避难层所在楼层、数量,减少有效避难面积;(6)改变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室内配变电房、锅炉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位置。(1)改变结构形式(如钢筋混凝土结构改变为钢结构、木结构等);(5)关键设备房排风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取消或形式改变;(2)改变特殊消防设计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执行情况的;在实际的消防审验工作中,有不少设计文件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有不少设计单位使用以下内容进行变更:按新规,以上行为均不应被接受,各位从业者可举一反三,及时做好相应的消防设计变更工作。 作者是一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编辑汇总工作不易,如大如发现遗漏或有更好编辑建议,欢迎通过留言的方式联系我。消防查验(设计阶段):按图施工但验收不通过的原因及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