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驻点协议医院太平间局部装修工程
(二)采购单位: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三)项目概况: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A、B座局部装修、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局部装修、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局部装修、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葛院区局部装修、邕宁区人民医院局部装修。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8781.85元(大写:叁万捌仟柒佰捌拾壹元捌角伍分),超预算响应无效。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风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采购内容:见附件一《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质保期为一年,中标单位在质保期内因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
三、组织施工及验收方式
(一)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由市殡管处工作人员安排施工进场作业的顺序及时间;
(二)验收:全部装修施工内容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通知市殡管处组织验收;
(三)质保金:中标合同价的3%;
(四)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响应文件组成:报价文件、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附件二下载)、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资料提供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口处盖报价单位公章,邮寄或送达至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308号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服务综合楼3楼后勤保障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329039、0771-3335043。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确定施工单位;对异常低价实行预警核查,无法证明成本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一:驻点协议医院太平间局部装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