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监测线索,对南宁市某食品销售部开展核查。经查,该食品销售部在某平台开展直播推销月饼时,直播宣称“已经减少30%的糖分,后面减少50%,能吃出香港的品质,一模一样的”的宣传内容。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证实其所售月饼糖分减量比例的相关佐证材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2月10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裁量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网络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虚假宣传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本案中,当事人未能够划清直播话术与虚假宣传的红线,以“减糖比例”“同款品质”等无法证实的内容误导消费者,破坏了电商营销秩序。通过该案的办理,有效警示了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直播话术,杜绝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要深刻汲取案例教训,严守法律底线,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