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选举委员会
致全城区各族选民的一封信
兴宁区各族选民:
我城区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城区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全城区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进行的。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城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各族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这次换届选举城区、镇同步进行,我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26年6月29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6月9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城区、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6月14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6月22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在选举城区、镇级代表时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城区、镇人大代表。城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和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确保我城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此致
敬礼
南宁市兴宁区选举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校 对:卢良林
责 编:侯呈志
审 核:马阳斌
终 审:林蔚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