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1. 学历学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应。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2. 专业: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环境化学,化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生态学,环境生态学。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1日至2008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具备较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8:00至4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扫描下方二维码丨回复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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