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及收费业务的相关负责人;
2.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机构、结算中心、路网运行监测与稽核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及核心业务人员。
3.交通投资(高速公路)集团分管运营管理、收费稽核、数字化建设业务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处(中心)分管运营管理、收费稽核、路段监控、通信机电、运营安全及大数据分析等业务的负责人与业务骨干。
5. 高速公路收费站(所)长与收费稽核、监控班组、特情处置的负责人与业务骨干。
6. 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厂商、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员与研究人员。
7.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