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宇琛
2026年4月9日晚,广西南宁西乡塘区的街头上演了一场动作戏。一名城管双手扒住一辆正在行驶的快餐三轮车,随车被拖行。视频中三轮车左右摇晃,城管死死不松手。
整段视频看下来,我以为自己在看成龙早期的动作片。那种不要命的,纯靠肉身挂在车外面的特技。区别在于,成龙是为了票房,这位城管是为了一辆卖快餐的三轮车。
我最初觉得这事挺荒唐,一个执法人员,放着对讲机不用,放着同事不叫,选择用自己的身体去拦一辆三轮车。后来我想明白了,这叫敬业啊。你见过哪个行业的从业者,愿意拿命去完成一次KPI?
然后据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11日的通报,执法人员是在"依法劝导过程中",商贩"突然驾车加速驶离",执法人员"随即上前管控","经劝导后车辆减速停下"。
原来如此。视频里城管扒在三轮车外壳上、双脚离地随车被拖行,通报给这个动作起的名字叫"上前管控"。车辆最终减速停下,通报的表述是"经劝导后车辆减速停下"。我对通报中汉语的使用方式感到由衷的佩服。在这套语言系统里,扒车叫管控,被拖行叫劝导,当事人自行脱险叫执法圆满完成。我甚至怀疑,如果那天城管从三轮车上摔下来磕掉三颗牙,通报会写"执法人员主动结束管控动作并安全着陆"。
通报最后还加了一句:"未造成人员受伤。"
这句话才是整篇通报的灵魂。它的潜台词非常清晰:没出事就没有问题。一个人扒在行驶中的三轮车上被拖行,只要最后没死没伤,那就是一切正常。按这个逻辑,俄罗斯轮盘赌只要没打中,也算是安全的娱乐活动。
不过这个通报的命不太好。大概是被看的人太多了,上面又出来约谈。于是有了第二版表态:城管局说"不提倡城管追赶行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涉事队员已被约谈。
从"依法劝导"到"不提倡",中间只隔了一次舆情发酵。你品品这个转变的速度。前一天还是合法合规的执法行为,后一天就"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了。法律没变,事实没变,变的只是围观的人数。
我本来到这里就想收笔了。一个城管扒三轮车,通报写得像小品台词,约谈完也就结了。但我突然想起了几个人。
2006年,北京。一个叫崔英杰的退伍军人,在海淀中关村摆摊卖烤肠。城管来了,要没收他的三轮车。那辆三轮车是他全部的家当,是他从部队退伍后唯一能养活自己的东西。崔英杰拿刀刺死了城管副队长。他的律师在法庭上说了一段后来被广泛引用的话,大意是:当一个人赖以生存的财物被没收时,他已经处于绝望的境地。崔英杰被判了死缓。
2009年,沈阳。一个叫夏俊峰的小贩在街头摆摊。城管来了,双方发生争执,夏俊峰被带到城管勤务室。夏俊峰说城管先打了他。最后夏俊峰持刀刺死了两名城管。夏俊峰被判了死刑,2013年执行。
2018年,兰州。瓜农王氏兄弟在街头卖瓜,城管副中队长带着十余人来收缴。弟弟患有精神分裂症,争执中先持铁锤击打城管,又持刀捅刺,最终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案子拖了将近八年,到2026年1月才判。法院认定"被害方部分人员言行失当,进一步激化矛盾,具有明显过错"。哥哥四年九个月,弟弟七年半。
三个案子,跨越二十年。退伍军人的烤肠摊、沈阳街头的小吃车、兰州路边的西瓜堆。每一个故事的开头都一样:城管来了,要收摊。每一个故事的结局也差不多:有人死了,有人进了监狱,然后大家继续摆摊,城管继续收。
你以为这是历史。你以为二十年了,总该有点变化。
2023年6月,四川内江。六名城管与摊贩冲突,上千市民围堵城管车辆。场面一度失控到公安局长亲自到场喊话。六名城管停职,其中一人被解聘。
2025年7月,深圳龙岗布吉。城管暴力执法,数百摊贩当街抗议,上千人围观。
2025年9月,昆明。政府以"整改"名义关闭夜市,重新招商收费。摊贩与城管和警察对峙了六个小时,现场锅碗瓢盆满天飞。
2025年10月,河南商丘。当地以"大气污染防治"为由关停了最大的夜市,一关就是一百天。多人受伤。
你看,二十年过去了,变化确实有。以前是单个摊贩和城管的冲突,刀对刀,一命换一命。现在升级了,变成了群体事件——上千人围堵、数百人抗议、六小时对峙。规模在扩大,频率在加密。手段从收摊升级到了关停整条夜市。理由也与时俱进,从"市容市貌"进化到了"大气污染防治"。同样的事,换了一件更体面的外衣。
我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放在一起说?因为南宁这个视频,如果把结局稍微改一改——比如三轮车翻了,比如城管摔下来被后面的车碾了,比如商贩被逼急了做出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事——那这个通报的措辞就会完全颠倒过来。"依法劝导"会变成"该商贩暴力抗法","上前管控"会变成"我执法人员不幸因公殉职"。
通报这个东西,永远是根据结果来倒推叙事的。没出事,就是"劝导"。出了事,就是"暴力抗法"。
但问题的核心从来没有人在通报里回答过:一个流动摊贩,一辆三轮车,一点占道的烤红薯或者别的什么小生意——这到底触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值得一个执法人员把自己挂在车上玩命?
据公开资料,城管有行政处罚权和部分行政强制措施权,但没有人身强制权。换句话说,你可以开罚单,可以扣物品,但你不能用自己的身体去拦一辆正在行驶的车。你不是交警,你连强制拦停机动车的权力都没有。扒住行驶中的三轮车,这个动作既超出了法律授权,又把自己的安全搭了进去。
但城管为什么这么拼?这个问题没人会在通报里写,我来替他们回答:因为有考核。抓不到就扣分,扣分就扣钱,扣钱就影响饭碗。城管扒三轮车的动力,和商贩拼命逃跑的动力,其实是同一个东西——怕丢饭碗。
一个怕丢饭碗的人追着另一个怕丢饭碗的人满街跑,追的那个扒在车上随车被拖行,逃的那个慌不择路左右摇晃。这个画面如果被外星人看到,他们一定会困惑:这个星球的生物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互相伤害?
有学者指出,城管追逐与摊贩抵抗,本质是生存权和管理权的冲突。对于小贩来说,生存的权利,自然要大于城市整洁、交通畅顺等公共利益。
崔英杰的三轮车被没收了,他杀了人,判了死缓。夏俊峰被打了,他杀了人,判了死刑。兰州瓜农的西瓜被收了,弟弟杀了人,判了七年半。内江的摊贩围堵了城管车,六个城管丢了工作。深圳的摊贩上了街,昆明的摊贩对峙了六小时,商丘的摊贩扛了一百天。南宁这位商贩和这位城管算是运气好的——用通报的话说,"未造成人员受伤"。
二十年了,每一次冲突结束后,都会有一轮"反思"和"整改"。然后下一个城市、下一条街、下一辆三轮车,同样的事会再来一遍。反思永远是真诚的,整改永远是有力的,下一次冲突也永远是准时的。
流动摊贩在现行体系下拿不到合法身份,城管在现行体系下要完成执法指标。两个被绑在同一条绳子两端的人,拼命往反方向跑。绳子绷得越紧,双方就越疼。但谁也不敢松手,因为松手的那个会先倒下。
我时常想,外国有没有"城管"这种东西。
曼谷街头的小摊每到黄昏便支起来,米粉、烤肉、榴莲、冰镇椰汁,一直摆到三更;巴黎河边的画家支了画架,画一张卖一张;东京的屋台,吃夜宵的白领挤得满满当当。没有哪一个穿制服的,忽然奔过去把三轮车从一个老太太手里扒下来,她跪在地上哭,制服只笑一笑,转身走了。
我便渐渐明白:我们这里独有的,不是小贩,是"不许小贩"的人。
那么这些"不许小贩"的人,究竟在不许谁?我翻过许多新闻,看见他们扒三轮车、掀煎饼摊、砸水果筐、踢人的脸,被掀的有卖菜的老头,有摆地摊的农妇,有抱着孩子的年轻妇女。从来没见他们走进写字楼,把某位董事长的宾利拦在地库门口;也没见他们冲进会所,把某位老板嘴里的雪茄拨出来。
城管管的,从不是"秩序",是穷人。
穷人做一点生意,是可以随便被掀的生意;穷人的一辆三轮车,是可以随便被扒的三轮车;穷人的一口饭,是可以随便被踢翻的一口饭。因为富人的生意他们不敢管,也管不到——富人的秩序,本就由他们来维护的。
越南有小贩,泰国有小贩,意大利也有小贩,世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人,都可以摆一张小桌子卖点东西过日子,不必先担心有人来扒他的车。真正畸形的,不是摆摊这件事,是我们这里总有一群人,把不让穷人活下去当职业,把执行这种职业当威风,把威风扛回家时还能说一句"今天又秩序了"。
南宁那辆被扒着的三轮车,它的主人叫什么,恐怕这城市很快就会忘了。
所谓"秩序",不过是让一些人尽量别出现在镜头里罢了。
李宇琛的文立于尘
写于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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