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资金安排“事前关”,评估论证筛优劣。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向财政申请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立项的必备条件,遵循“随申报、随审核、随入库”原则,重点论证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效性、经济性、合规性等内容。自2023年实施至今,累计完成29个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论证,核减谋划不细、绩效不明显的项目申请资金13.02亿元,把好预算资金安排“第一关”。二是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重点审核全覆盖。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将市直各预算部门分年度、分批次列入绩效目标重点管理部门,采取“重点管理部门第三方全覆盖审核+财政复核、其他非重点部门财政自主审核”的方式开展绩效目标审核。截至2024年底,实现全市预算部门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全覆盖,切实提高部门编报绩效目标水平和成果质量。
三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双管齐下纠偏差。建立以部门自行监控为基础、财政紧盯重点项目的绩效监控体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管理漏洞和绩效偏差,确保资金使用不偏离预期轨道。自2023年以来,重点监控项目涉及资金26.2亿元。
四是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结果应用动真格。建立“全面自评、部分复核、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在项目支出部门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抽取部分项目对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并逐步规范自评复核标准;同时,每年选取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范围覆盖部门整体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多种类型。2021年以来,累计对4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并通过建立“调整、整改、报告、公开、问责”的综合应用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压减或调整预算资金达27.85亿元,硬化绩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