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科产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6〕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认真编写申报材料、提供体现申报书所列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关键要素的视频。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市、区)推荐。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报组织工作,引导和支持智能制造发展水平高的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应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把关,出具初审意见,于2026年2月25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文件)、企业申报材料(含图片与视频)报送市工信局信安科邮箱nnxxhtj@126.com。
未尽事宜,联系人及电话:熊文军,0771-5678396。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6〕50号)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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