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文,确认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自2026年1月26日至2030年1月25日。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对医院七十余载深耕妇幼健康领域的高度认可。
据悉,2026年1月12 - 14日,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细则及评审标准,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显示,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判定标准,经审定、公示及委主任会审议通过,最终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复审!
热烈祝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三甲”现场评审!
供稿:韦柳娜 韦炼
编辑:姚瑞兰
审核:黄晓华
终审:邹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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