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南宁市青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4日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南宁市青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会议同意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纲要》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城区发展实际,回应人民美好期盼,总体安排科学可行。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青秀区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服务首府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人工智能赋能引领、改革攻坚对外开放、促进城乡融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打造智慧青秀、创新青秀、宜居青秀、美丽青秀、韧性青秀、文明青秀,加快建设首府现代化人民城市中心城区。
会议号召,城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在自治区、南宁市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力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当好首府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排头兵、领头羊,争当首府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先行者、示范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作出青秀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