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4日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冬丽主任受城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城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城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在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上锐意进取、对标一流,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上勇于探索、创造经验,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当好首府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排头兵、领头羊,争当首府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先行者、示范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贡献青秀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