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住房租赁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防范市场风险
促进柳州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2日
市房产交易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为广大市民在租房、出租过程中
提供重要指引
详细请看↓↓↓
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提示指出,要审慎选择租赁机构,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优先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企业信用与资质,避开无证照、投诉纠纷多的市场主体。
要严格核实房源权属,承租方需查验出租方身份证明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确认其出租权限;通过机构租房的,还应核查合法委托出租协议,明确委托期限、权限及租金代收方式,防范 “二房东” 擅自转租或超期出租风险。
在租房时,务必实地查验房屋承租方,切勿仅凭网络图片或口头宣传租房,需现场查看房屋结构、装修、家具家电及水电燃气等设施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将现状、问题及维修责任写入合同,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不得租住隔断房、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此类房屋属违规出租,人身与财产安全无保障。

资料图。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规范签订,推荐使用住建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前不支付任何名义的定金、看房费。签订时逐条研读,重点明确租金、押金、各项费用承担、租期、转租退租条件、维修责任、押金退还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对 “霸王条款” 及时提出修改。
要警惕异常付款方式,建议按月或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预付长期大额租金,防范 “长收短付” 资金风险。租金、押金需转账至合同约定的出租方账户,切勿支付给业务员个人或其他非指定账户,同时高度警惕 “租金贷”“租房贷” 等金融产品。
在租赁合同订立后,双方应按《住房租赁条例》等规定,及时到住建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以维护租赁关系稳定性,保障合法权益。
如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应优先依据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住房租赁条例》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广大市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掌握必要的租赁知识
共同维护公平、诚信、安全的
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来源/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审核/梁莎莎 编辑/叶宇莫周乐(实习) 校对/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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