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单招/对口》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4〕1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标识码:4145012392
第四条 办学地点: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柳州一职校联合办学点、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柳州二职校联合办学点。
第五条 学校简介: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铁路特色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为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前身是铁道部属国家级重点中专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先后汇聚多支文脉,2003年举办高职教育,并更名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更名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国家级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多项荣誉。学校“依托行业,校企合作,以岗导学,服务基层”办学特色,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国内100多家铁路、地铁、地方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主动适应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本校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参加2026年广西职教高考的对口考试招生和单招考试招生。
第十三条 对口考试招生对象为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单招考试招生对象为单招考试免试考生、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第十四条 在对口考试招生中,交通运输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所包含的专业,公共基础课选考数学或英语的考生都可以填报。
第十五条 学校2026年广西职教高考招生专业如下,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2026级对口考试部分专业新生,安排在柳州一职校联合办学点、柳州二职校联合办学点学习,后续再根据教学计划返回校本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采用2026年广西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认可《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所列免试、加分结果及考生排序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采取“分数优先”规则安排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每个专业投档分数高低排序,优先检录高位序考生。排序规则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
第二十条 正式投档录取完成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采用相同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所有轨道类〔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组检修技术、 铁道车辆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多式联运)〕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弱视。
因用人单位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
因用人单位可能对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路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多式联运)专业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7cm的考生慎重报考。
因用人单位对应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的岗位较适合男生,请男生身高<165cm的考生及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除第二十条中所列轨道类专业外,我校其余专业无体检要求限制。
第二十三条 职教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告页面(https://zs.ltzy.edu.cn)公示录取名单。
第五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准文件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官网收费公示信息。
(一)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具体各专业预缴学费标准如下:
(二)住宿费缴纳标准为:公寓式6-8人间:12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
(三)我校教材费遵循自愿购买和非营利原则,不统一代收教材费用。新生到校报到后,请根据学校官方通知公布的教材清单、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自行向出版方缴纳费用。请务必通过学校公布的官方渠道操作,确保缴费安全。
(四)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校医院诊疗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超定额水电费,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贷、勤、助、补、减”六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一是对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0000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校内设立优秀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二十九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纪检监察室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职教高考是高等职院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被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在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招生考试录取。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1.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邮编:545616)、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柳州一职校联合办学点(柳州市鱼峰区石冲路2号)、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柳州二职校联合点(柳州市鱼峰区石冲路6号)。
2.学校官网:https://www.ltzy.edu.cn
3.招生网站:https://zs.ltzy.edu.cn
4.招生政策咨询QQ群:772155322
5.咨询电话:0772-3698198,3698038(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00)
6.监督电话:0772-369822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7.监督举报邮箱:ltzyjj@163.com
第三十三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
第三十四条 本简章的解释权属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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