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柳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晓明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雷出庭履行职务。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12月11日,被告人李某在柳城县马山镇某地因不能正确处理日常矛盾而迁怒无辜,致两人当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傅晓明精准把控节奏,在法庭准备阶段依法告知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法庭调查阶段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交叉询问、分组举证质证,让案件事实在证据举证质证中逐步明晰;法庭辩论阶段聚焦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展开有针对性的辩论,确保庭审高效规范推进。检察长方雷就相关问题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表了出庭意见。全案庭审各环节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充分彰显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与权威性。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柳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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