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一定要等立案、开庭、裁决?其实未必。
可以尝试调解。
将劳动仲裁的材料交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后,他们会组织调解。其实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为什么建议选择调解?
一方面,是快。调解是调解员在双方当中斡旋,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后,找到双方的平衡点,以便快速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调解达成后,劳动仲裁会出具调解书;
另一方面,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双方达成一致后,调解书是由劳动仲裁出具的,它是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通过调解后,对方不及时履行,就可以立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调解意味着劳动者可能要放弃一部分诉求,这需要劳动者权衡利弊。如果一味地等立案,不仅时间久,而且消耗精力,还不如快速解决问题,把时间和精力投入找下一份工作上。况且时间拖得久了,公司也可能倒闭,到时候只是拿到一份债权,得不偿失。
如果对调解方案不满意,可以继续等待立案。因此,调解不耽误维权。只是多了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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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新闻专业毕业。曾在报社及网站担任记者、编辑工作、电商经理,10年新媒体运营经验,5年旅游电商管理经验,曾为多家企事业单位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代理婚姻家事案件,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和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形成了独特的专业优势,秉承“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及专业、严谨的执业态度,坚持为客户办实事。
主要业务领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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