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高新小学
关于遴选招标
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我校招标工作程序,确保各类采购项目招标工作依法、高效、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校相关项目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高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招标人:南宁市高新小学。
3.服务内容:代理我校“食堂食材配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全程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评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及资料归档等。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5.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及南宁市相关收费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或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二、遴选方式
采用“择优选择法”。我校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格文件和综合实力进行评审,最终择优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全天24小时可递交材料)
2.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南宁市高新小学南校区门卫室(科园大道科园西二路5号)投标箱。
3.联系人:卢老师
4.联系电话:0771-3217302
四、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或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根据项目预算和性质选择,通常政府采购资质是必须的)。
3.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5.信誉良好,近3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备丰富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餐饮供应链类项目招标代理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招标专员等)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6.近三年内(自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公司简介、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业绩清单(重点提供学校、食品供应链类项目业绩证明,如委托协议、中标通知书关键页复印件)。
8.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报价按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情况,体现优惠)。
9.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我校有权对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无论是否入选,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3.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特此公告。
南宁市高新小学
2026年1月7日

END

编辑:马丽灿
一审:胡伟梁 卢明庆二审:韦玮芳 林立态
三审: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