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2026-2027年零售信贷业务催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就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2026-2027年零售信贷业务催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2026-2027年零售信贷业务催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7-15-04A-2026-D-F-E21447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拟采购8家有诉前催收资源的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零售信贷逾期贷款的催收化解,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和方式,促使借款人偿还招标人逾期贷款或与招标人协商达成还款协议。(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6个月止。
3.服务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800000元(含税)。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含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12个月)的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5人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计算该期限时,自截标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每名员工的社保连续缴纳时长均须满12个月(含)以上,缴费记录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单位、缴费起止时间);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7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负面清单,需提供投标声明函。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启信宝”网站进行查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需提供投标声明函。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否则竞标无效,需提供投标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替代出租方产权证明)。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
(3)供应商具备至少1个催收服务领域同类型项目案例;(此处提供的案例,不能再作为“评审标准”中的得分案例)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7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8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详见项目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
七、异议形式
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略【详见项目公告】
详细公告内容在“律界招投”官网www.ljbid.com搜索对应项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