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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构建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经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审议初步方案、规划草案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组织中期成果专家评审及终期成果专家评审,现对《南宁市城市更新试点片区策划》进行报送审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规划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科〔2025〕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建科〔2025〕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手册的通知》(建司局函科〔2025〕19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城市更新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住建办〔2025〕8号)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民族大道-南湖-教育路-桃源路-新民路的围合区域,东至南湖、西至新民路、北至民族大道、南至桃源路,合计261.18公顷。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响应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城市更新要求,重点聚焦“品质优化”“价值提升”“路径创新”三个方向,从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多维度实现更新效益,塑造全市共享社区、创新硅巷、有机更新标杆。
(二)主要内容
1.从片区不同年龄居住人群需求出发,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策划特色业态,构建以品质化居住、体系化创新、特色化文旅为主的多元功能体系。
2.结合片区实际情况,重点制定“市场主导-拆除重建、政企合作-租赁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或微更新、政府主导-公共提升”四类更新路径。
3.提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公共空间、景观风貌等规划设计引导。
4.结合片区体检评估结果,衔接城市更新八大任务,谋划更新项目,并优先选取危急程度高、闲置低效多、触媒价值高、更新意愿强、可实施性强的更新项目,构建近期更新实施项目库。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住建局网站(https://zjj.nanning.gov.cn/xxgk/fdzdgknr/jhzj/)“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中远期规划”。
(二)南宁市住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
(三)南宁市行政决策统一公开征求意见平台。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意见的,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包括真实的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于相关利害关系人反映涉及利害关系问题的,还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771-5588835,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邮编:530028)。


附件
《南宁市城市更新试点片区策划》(草案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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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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