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件无小事,哪怕标的额再小,也是群众的“血汗钱”。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南宁市两级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用足拘传、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以法律刚性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仅6000余元,却是务工人员黄某实打实的辛苦钱。
执行初期,法官多次电话催告、上门督促,被执行人张某却始终抱着“小额案件法院不会较真”的侥幸心理,以“手头紧”为由反复推诿拖延,不仅拒不支付劳务报酬,还拒绝依法申报财产。
为守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经细致摸排锁定张某实际居住地,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到案后张某仍消极应对、百般拖延,法官当即依法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张某瞬间转变态度,当场全额付清了所欠劳务费。这起涉民生小案得以顺利执结。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共集中约谈被执行人207人,对439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7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拘留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