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单据上需盖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如货主姓名与乘机人本人姓名不一致,需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备注栏注明乘机人姓名、身份证号。如未备注,需提供货主、乘机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书
2、犬类应提供小动物疫苗注射证明(本子)
3、运输协议书:旅客阅读并现场签署《客舱宠物运输(猫、狗)协议书》 并逐一签字确认
1、本次宠物友好航班宠物仅适用于经济舱,暂不开放头等舱;
2、最大可接受不超过100斤狗狗进飞机客舱,名额有限,用完为止;
3、携宠乘机办理登记,旅客需携带宠物及符合要求的软边宠物箱、宠物专用防护网兜、嘴套、尿不湿、尿垫、疫苗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不适合航空旅行的宠物品种:比特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及其杂交品种、阿根廷杜高犬;
5、本次携宠进客舱活动,一经报名不可退款。
不占座宠物箱放置于经济舱前排座椅下方(软边宠物箱长×宽×尺寸不得超过40厘米),确保可放入客舱内座椅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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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KG斤及以下(软包长度40cm以内),宠物不占座;
15~23KG(软包长度55cm)需购买一个座位;
23KG以上(软包长度60-70cm)需购买两个座位;
注:宠物占座机票等同主人机票
(往返机票按当天购票实际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