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获悉,鉴于当前台风“美莎克”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已从抢险救灾转移到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推进灾后重建阶段,根据《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于7月21日12时将南宁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应急响应,维持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要求,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测预警、叫应响应、转移避险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