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从提出规划编制通用要求、开展专项规划符合性审查、实现“一张图”动态维护三个方面对南宁市专项规划工作进行统筹。
在规范专项规划编制通用要求方面,明确严守红线,构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分类体系、分类施策,提出各类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编制原则;统一底图基础数据,明确空间矢量数据库标准、审查标准,规范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及数据电子成果。
在开展专项规划符合性审查方面,提出依托审查标准,组织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报批前符合性审查,统筹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矛盾冲突,强化用地空间布局统筹,突出规划实施传导性和操作性,在专项规划成果报批前把好质量关。
在实现“一张图”动态维护方面,将批复后的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强化专项规划成果入库发布,依托“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规划实施情况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