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
(一)招生对象
1.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军山社区、长塘村、天堂村、定西村、洞江村、长大村、枫木村、那曾村、德福村、五合村、那舅村)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本城区内居住并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入学办法
1.本市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小学阶段在南宁市城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含各城区乡镇,下同)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填报小学升初中信息,由学校组织开展报名各有关工作。
2.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小学阶段在外地就读、初中需回到青秀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新迁入市区且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指定地点(仙葫学校、云景路小学、翡翠园小学、民族大道东段小学、埌西小学)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和现场核验材料等手续。
(1)报名材料
①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居住证》(原则上需由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C.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D.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双方持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2)报名时间及流程
①5月10日前,各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②5月11日—5月26日,各小学组织开展本校毕业生小升初网上填报信息工作。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在线填报报名信息(如不便于在线填报信息,则由家长持报名材料按上述报名方式到就近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5月11日—5月30日,各小学、初中按步骤同步进行网上审核。
③7月2日—3日,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家长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初中报名联系卡(即AB卡),市区外小学就读毕业生到对应的报名地点领取初中报名联系卡(即AB卡)。
④7月4日、5日(星期六、星期日),家长带学生持AB卡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居住在仙葫经济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地点: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社区(仙葫牛岭路1号),按统筹协调的方式入学(详见上述“入学原则”)。
⑤7月中下旬,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二、线上报名指南
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有两种方式:手机移动端“智桂通”APP报名、网页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报名。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不需要重复报名。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427066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