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解释
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读者的文献借、还(续借)情况和参加图书馆活动等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二、原始积分
读者证享有初始积分100分。
三、积分奖励
(一)借还积分
在本馆借书每册增加积分1分,自助完成续借每册增加积分1分。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6分,每月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20分。
在本馆按时还书每册增加积分1分。每天增加还书积分最高限度为3分,每月增加还书积分最高限度为10分。
生日月份借书额外增加积分20分
(二)活动积分
报名参加本馆读者活动,到场签到参加活动增加10分,每天参加活动累计积分最高限度为20分。
参加本馆志愿服务工作(不含社会实践)每次(3小时)积分10分。
(三)捐赠积分
捐赠图书以图书码洋整数的10%(四舍五入)计算积分。
要求为内容健康,适合大众阅读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图书整洁完好,无破损缺页,书内无圈划标记;破损图书但具有馆藏价值的以评估为准;教辅类书、杂志期刊不在捐赠范围内。
大额及特殊物件的捐赠以具体评估增加积分。
(四)其他积分
读者证每满一年可积5分。
其他可积分项目,具体分值由本馆在活动前确定并发布。
四、积分抵扣
逾期还书每天扣除1分/册,每月扣分最高限度为10分/册。
积分抵扣逾期费,按照0.1元/分标准抵扣,只能全额抵扣,积分不足则无法抵扣。
文献归还时,文献RFID芯片遭人为故意损坏、文献缺页或封面、内页等污损严重,需进行赔偿并扣除10分。积分可抵扣赔偿费用,按照0.1元/分标准抵扣。
文献丢失需进行赔偿并扣除10分。不支持积分抵扣赔偿费用。
参加读者活动,报名成功后缺席未请假的读者扣除积分10分,迟到扣5分,请假扣5分。
读者在馆内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追逐打闹、吃零食、喝饮料、大声喧哗、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经工作人员劝阻仍未停止的,扣除50-200分。(注:每日扣除不设上限。)
五、读者证冻结及解冻方法
(一)读者证使用期间,若积分值低于0分,读者证将被冻结,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
(二)读者证解冻方法:
持证读者须不存在有未归还图书和未缴纳罚金情况下,5天后自动解冻,积分初始化为0分。
参加读者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快速获得积分,积分大于0时自行解除冻结。
读者证挂失时,不能进行积分兑换。补办后,新读者证的积分以原读者证的积分为准。
读者证退证,积分保留。重办后积分以原读者证的积分为准,读者证功能维持原状。
六、积分查询及兑换
(一)读者积分情况可通过登录南宁市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南宁市图书馆”微服务大厅等方式自行查询。
(二)积分可兑换积分礼品,如文创、图书、文旅消费券、景点门票以及增加借阅册数等,具体兑换项目以图书馆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