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们 :
当前互联网成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便捷渠道,近期,我会发现部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业务推广时,存在不实宣传、违规承诺、误导公众等行为,甚至个别机构人员冒充执业律师招揽业务、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严重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也极易导致广大群众权益受损。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会特发布如下风险提示,请广大群众审慎选择。
一、警惕常见的违规网络推广“套路”
如果您在网络平台上看到以下类型的律师或律所广告,请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这涉嫌违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一)“结果承诺”型:使用“包打听”“包赢”“保证胜诉”“承诺回款”“不赢不收费”等绝对化用语。
(二)“自封专家”型:宣称自己有诉讼经验不败神话或使用“最专业”“第一人”等绝对化标签。
(三)“特殊关系”型: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有特殊关系”“有关系能捞人”。
(四)“注水包装”型:虚构不实的胜诉率、标的额,或展示大量无法核实来源的“胜诉判决书”来证明自己“能力强”。
(五)“低价诱导”型:以极低的价格(如“XXX元包干”)或“免费咨询”“低价律师费”“全风险代理”吸引委托,后续又巧立名目收取“订金”“打点费”或“分期付款”的,是常见的收费套路;而“打赢官司再收费”的模式,也多藏着隐形收费或违规操作,后续极易产生纠纷。
以上这些套路都是个别律所或律师急于揽客的不当手段。司法办案全程公开透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违规推广背后的“陷阱”
违规推广往往伴随着“案源”与“办案”分离的风险。部分违规网推律所(即以网络推广为主要案源渠道的律所)重营销轻服务,甚至将业务转包,导致:
(一)服务质量缩水:承诺时天花乱坠,服务时敷衍了事,甚至错过诉讼时效。
(二)非律师冒充:前端咨询人员可能并非律师,只是经过话术培训的销售人员,为了签单胡乱承诺,而后端办案律师无法做到该事项。
(三)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信息、个人隐私可能被非法买卖。
三、几点提醒
(一)核实律所和律师资质:您有权要求自称律师的接待人员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上应有“律师执业证号”及所属律所。市民也可通过南宁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nnslx.com/)核验律所、律师真伪。查询显示“已注销、暂停执业、无备案信息”的,一律不要委托。
(二)签订正规合同:务必与律师事务所(而非个人或咨询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责、风险提示等事项。
(三)拒绝私下交易:法律服务费用须转入律师事务所对公银行账户,切勿将律师费转入私人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账户。缴费后及时索要增值税发票,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原件。
南宁市律师协会将持续加强对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的监管,对不实宣传、违规承诺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