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概不退回),自行封装进资料袋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营业执照副本、项目比选公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情况复印件;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信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
3.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未在“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受到公开可查询的行政处罚。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七)类似业绩相关合同资料复印件;
(八)售后服务承诺;
(九)供应方每样提供一套样板进行评选,评标结束后归还。
七、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7日17:00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二)递交地点
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三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周老师:0771—4703158
八、评分标准
本项目经资质审核后,由我校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定中标单位。
(一)投标报价得分(满分40分)
1.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40分。
(二)产品质量与样品评审(35 分)
1.按要求提供样品:10分。
2.样品有明确材质成分参数、面料安全、无异味、符合国家标准(有质检报告):10 分。
3.缝制工艺优良、针距均匀、无线头、牢固: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