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单位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纪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2.22-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公告发布日;3.具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护理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4.具有一定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5.了解中学生成长生理特点,了解基本护理知识,具有校医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工作职责:1.负责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建立健康卡,及时进行常规检查;2.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院治疗;3. 负责全校卫生保健资料,及时采购药品并妥善保管等。